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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力执行】“暖心”的锦旗送给“用心”的集体

  发布时间:2025-05-23 17:26:28



近日,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来到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亲手交到执行干警手中,简短的十二个大字饱含了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公正执行、司法为民的赞扬与感谢。

2019年,被告人张某因涉嫌多起盗窃行为,被清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向清丰县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王某等人损失共计九千余元。因被告人张某未主动退赔王某等人损失。清丰县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立案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查询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无可供执行的车辆登记信息、房产以及工商登记等信息,该案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早日挽回被害人损失,近日,办案人员通过终本库核查线索,积极联系查找到被执行人,并对来到执行局的张某进行释法明理,张某表示这几年因自己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生活产生不便,其深知一直逃避也不是办法,鉴于张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承办法官对其先进行批评,告知张某所要履行的金钱数额。最终,被执行人表示主动退还被害人损失。一小时后,执行款到账,确认无误后,执行干警立刻联系被害人将案款进行退赔。王某和其他被害人陆续来领取退赔款。被害人激动地说“钱虽不多,我们心里却暖洋洋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法院还能把钱追回来,真是没想到。”王某领到退赔款后,感慨万分。另一位被害人李某也感慨道:“说实话,我早就忘了这事了。没想到法院还一直惦记着,你们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啊!”

一面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的感激,彰显的是执行干警的担当。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将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高效的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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