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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力执行】执行悬赏+司法拘留 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5-06-19 10:07:35


    “请问是清丰县人民法院吗?我看到你们在悬赏的宋某了,请你们赶紧过来……”

    近日,清丰县人民法院通过发布的悬赏公告,成功找到了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宋某,充分彰显了执行悬赏的实际作用。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清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宋某支付原告李某欠付的劳务费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走访其住所亦无果。宋某拒不履行义务且逃避执行,不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和法院玩起“失踪”,导致该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为尽快兑现胜诉权益,申请人看到法院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后,经过与承办法官沟通,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线索。

    近日,这起案件迎来了转机,执行干警接到了来自举报人的线索,宋某在某某饭店出现。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出击,直奔宋某所在地点。到达该地后执行干警成功将宋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宋某依然冥顽不灵、我行我素,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调解未果后,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宋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人难找、钱难查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清丰县法院积极探索各类新型执行方式,用好执行悬赏机制,拓宽查人找物的渠道,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更加坚定有力的举措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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