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执行局收到两面写有“为民讨薪不畏难 公正司法显担当”“雷霆执法护正义 高效维权暖民心”的锦旗,两位当事人以锦旗致谢,点赞清丰县法院执行工作“案结事了暖民心”。
两起案件的申请人李某、赵某曾在王某处工作,王某分别拖欠二人工资款四千余元和五千余元,二人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清丰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存款进行了调查,并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被执行人王某,向其释法明理,耐心告知其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不履行的,可能将依法追究拒执罪,然而王某依旧我行我素,置之不理。见此,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执行局,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入手,再次耐心疏导,并告知再不履行义务马上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且拘留完,欠款也一样要还。最终,迫于强制执行压力,王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一次性将执行款共计9000余元给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赵某,至此两起案件分别得以执行完毕。
锦旗,不仅仅代表着荣誉,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清丰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这两起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反映出法官“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清丰县法院将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