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王某现在我要交罚金,这就转款,你们千万不能把我拉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去啊……”
被执行人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未按时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办案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发现王某名下只有零星存款,且王某身在外地行踪难觅。
面对此困境,办案人员并没有放弃,当下决定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通过多方查询,办案人员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联系方式。电话拨通后,办案人员首先告知王某案件情况并耐心地向其解释了拒不履行罚金义务的法律后果,从失信影响到生活限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听到还会有失信王某急了起来,他认为服刑就已经受到了惩罚,没必要再缴纳罚金。王某表明了不愿履行的态度。但办案人员并未气馁,继续对王某进行沟通。并告知:“5000元罚金不进行缴纳的话,后续会被法院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你自己一定要考虑清楚了!”王某在听完这一番话语后,瞬间就傻了眼。经过一番思考后,开始认识到缴纳罚金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这才决定要缴纳罚金。并恳求承办法官再给一天时间。一天后,王某主动联系办案人员,通过线上缴纳的方式,将罚金5000元全额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通过纳入失信名单与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以及办案人员耐心地释法明理,王某充分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将罚金缴纳完毕,这起罚金案件圆满执结,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