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最近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今天先支付一部分可以吗?剩余部分再分批支付。”经过多方联动,执行干警终于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朱某,这起执行案件也最终豁然开朗。
申请人史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清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朱某应支付史某建设工程款60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朱某却对法律文书置若罔闻,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史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迅速对朱某的财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进行逐一查询,却发现朱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他们前往朱某的住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与朱某的邻居、亲属沟通中,了解到朱某长期在外包工程,行踪不定,且有故意逃避执行的嫌疑。
面对“人难找、钱难查”的困境,执行干警决定从朱某的社会关系入手,寻找案件突破口。他们多次与朱某的亲属沟通,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希望亲属能够劝说朱某主动履行义务。同时,执行干警还积极借助社会力量,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多方打听朱某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执行干警终于获取到朱某近期在某工地包工的线索。得知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工地。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表明身份,要求朱某配合执行工作。然而,朱某却试图狡辩,声称自己没有钱支付工程款项。执行干警当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司法拘留、罚款,甚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朱某的态度有所松动。
执行干警抓住时机,耐心地与朱某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原来,朱某并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而是近期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执行干警考虑到朱某的实际情况,在秉持依法执行的原则下,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朱某同意分阶段支付工程款项,并当场支付了第一笔款项25万元。
“如我在执”对执行干警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行动。它体现在不畏艰难、锲而不舍的查人找物过程中;体现在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协调沟通中;体现在依法依规、公正高效的执行措施中。
我们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我们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既站在申请执行人的角度,体会他们要兑现胜诉权益的迫切心情,也站在被执行人角度,了解他们的困难所在,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又用好强制执行各项举措,同时,延伸服务触角,用好做实执行联动,排除一切困难,全力以赴解决执行难题,以真金白银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