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法官,我是杨某某。我的案件判决已经生效,到了规定的履行期被告没有支付115万元赔偿款,我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真的很难,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属于我和孩子的赔偿款呢?”
“不是我不想支付,杨某某申请了保全,我的账户被冻结了,赔偿款都在我的银行账户里,钱取不出来我怎么给!我要求杨某某先解除保全,不然我没钱付这115万元!”
“我不同意解除保全,必须赔偿款到账再解除保全,赔偿款是我丈夫的命换来的,我和孩子今后都指着赔偿款生活,如果解除保全钱被转移了我和孩子以后可怎么过。”
这是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杨某某的丈夫许某某在外务工时意外身亡,经与许某某单位协商共赔偿175万元已转至许某某母亲何某某的银行账户,因赔偿款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杨某某起诉至本院并申请对何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保全。和双方进行沟通后,贾法官陷入了思考,如果贸然对何某某的账户解除保全,杨某某有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风险,但不解除保全何某某确实无法另行筹措到115万元用于支付杨某某和两个孩子的赔偿款,案件因“先解保”还是“先履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几日后的一天清晨7点多钟,手机里人民法院报公众号发布的一则“一方说钱到账再解封,一方说不解封就没钱付,僵局怎么破?”的信息映入了贾法官的眼帘,“这不是和我的案件情况一样么?“贾法官怀着兴奋的心情细致的查看了整篇文章,了解到了“执前扣划”机制,“执前扣划”,即在保全阶段,经双方同意,直接将保全账户中的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既不解除保全,又能确保款项到位。
为确保“执前扣划”的可行性,刚一上班,贾法官就迫不及待的拨通了执行局同事的电话,“我这有个案件在保全中,现在一方要求钱到账再解除保全,一方说不解除保全就没钱付,我在人民法院报上看到有“执前扣划”机制,想了解一下操作的可行性……”。
执行局的同事立即与人民法院报信息中的北京市密云区法院进行了联系,详细询问了关于“执前扣划”机制的相关问题并将回馈信息传达给了贾法官。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贾法官又与协助冻结扣划的银行进行了联系,也得到了银行可以进行协助冻结扣划的回答。“太好了,问题终于能解决了。”贾法官决定第二天就安排各方见面协商。
第二天各方按时到庭,贾法官介绍了“执前扣划”机制:“我们试试这个新方法,案款先扣划到法院账户里,账户不解除保全,等法院把案款转到杨某某账户里再履行解除保全法律程序。”各方在听到贾法官的解释后,均表示同意适用“执前扣划”。当天下午,贾法官及助理、书记员带着扣划的法律文书来到银行,在银行的协助下扣划很快就顺利完成了,115万元成功转入法院案款管理账户,之后法庭按照法定程序为杨某某办理了案款转款后及时解除了对何某某账户的保全措施,各方心中的石头都落了地。
该案的顺利审执结,是清丰县法院马庄桥家事法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具体举措,通过该案,清丰县法院解锁了“执前扣划”新机制,探索出了一条立审执衔接新路径,从源头上避免了审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加速了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实现了各方共赢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原则,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