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结合实际,积极打造司法工作对人民群众的亲和力,提升法院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一是作风上亲民。我院立足工作实际,以思想认识为切入点、以制度管理为着力点、以服务大局为着眼点、以内外监督为支撑点,坚持思想认识到位、制度管理到位、职能定性到位和内外监督到位的“四个到位”,通过抓关键、抓基础、抓重点,彻底转变了干警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爱民、亲民的工作目标。
二是程序上便民。我院将“司法便民”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以便捷诉讼作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在立案方面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细化审查环节,合理疏导诉源等方式提升了立案效果,提高了立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在案件审理方面,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缩短诉讼周期,高效快捷地维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权;在执行方面,通过简化送达环节,有效地促进了执行效率的提高;在信访接待方面,构建了以信访办为联系点、机关业务庭室、基层人民法庭的“三级接待网络”,增加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提高了答疑解惑的效果。
三是实体上护民。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从狠抓案件质量、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入手,加强干警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能力,克服“就案办案”的片面思想,主动贴近群众,主动服务民生。在案件审理方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思想,以修复社会关系,搭建和解平台为目标,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减少因生硬审判而引发的对抗性因素和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