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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法“枫”景】擅取母亲养老钱,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18 15:56:28


“感谢赵法官,这次您不光帮我们把事儿解决了,更保住了兄妹情分、母女亲情,维系了一家子的感情!”原告王某娇的儿子当庭对赵法官表示感谢。近日,清丰县法院六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母亲起诉女儿返还财产的不当得利纠纷。

案件详情

原告王某娇与被告杜某利系母女关系,原告王某娇有两张存单一直在二女儿杜某花处存放,2025年1月27日,杜某利说服母亲拿着存单、身份证一起到某银行,瞒着母亲将钱取出来,转而存到了自己银行卡里,后来被杜某利的哥哥杜某军发现,杜某军对杜某利将父母的养老钱据为己有的行为十分生气,便以父母的名义将杜某利告上法庭。

庭审中,杜某利称其确实跟着母亲去了银行,但是帮母亲取出现金后,转手又给了母亲,并矢口否认自己拿了母亲的钱。对于杜某利的态度,哥哥杜某军气愤不已,当庭将杜某利去银行取款的视频提交法庭,证实了杜某利将母亲的钱占为己有,但被告杜某利不以为然,拒不承认其拿了母亲的钱。

赵法官认为清丰县是“孝道之乡”,以孝成名,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本是亲情骨肉,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解开母女的心结,还容易将矛盾激化,不利亲情修复。在仔细考虑化解方案后,赵法官以“情理法”三剑合一对杜某利进行引导规劝。一是讲法理,告知杜某利侵占老人财产有违国法人伦,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返还财物是必行之责。二是讲情理,贪小利吃大亏,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自食其力、自立自强,莫不要拿“亲情”当幌子作出“啃老”行为。三是讲家风,告知杜某利其亦是母亲,应当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在一番“情理法”交融施治后,杜某利认识到自己行为却为不妥,其愿意将6万元退给母亲,请求母亲能原谅自己。原告王某姣表示,其自愿给予杜某利1.5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其哥哥也愿意进行资助。最后杜某利声泪俱下,对自己的行为十分羞愧,有愧父母的养育之恩、兄长的帮助之情,为了弥补对父母的伤害,并自愿为父母重新装修房屋、购置全套家电,以改善父母的居住环境。

老年人的财产权益,是其安享晚年的“底气”,对老年人自己的合法财产,任何子女、亲属都无法私自占有和处分。同时,也提醒每一位子女,善待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不应以任何理由让自己的义务打折扣。今后,清丰县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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