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践行“公正高效、一心为民”的要求,清丰县人民法院严把七个关口,狠抓案件审判质量。
一、严把案件立案关。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立案,立案后及时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将案件合理排期,及时移送给各审判庭审理,对于即将到期的案件,催促审判庭尽快办理,防止案件超期。
二、严把庭审质量关。为了提高庭审质量,要求各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并要尽可能全面、明确、具体,同时注意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否有补充。把握好庭审重点和节奏,要求合议庭成员开庭时思路一定要清晰,并作适当的引导,真正发挥庭审的功能。同时要求审判人员遵从庭审规则,严格按规则进行操作。
三、严把案件程序关。要求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认真执行程序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回避、举证、认证、辩论以及文书送达等诉讼原则和制度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执行案件审限制度,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发生;准确地把握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适用界限,充分行使审判组织的职权;强化诉讼调解,坚持自愿、合法原则,不违法调解,强行调解和误导调解。
四、严把案件法律适用关。在法律的适用中,要求相关人员既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具体的条、款、项,又要准确适用有效的法律;既要保证基本法和有关法规、司法解释相结合,具体法条和立法精神相结合,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相结合,又要准确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等相关原则。
五、严把审判人员质量意识关。要求每一位审判人员都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思想,并以此作为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每一位法官,要树立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要认认真真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力求都办成铁案的司法理念。
六、严把审判人员业务培训关。为了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我院切实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让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以及自行组织的各类培训班,鼓励干警们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不断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
七、严把审判人员廉洁关。法官是审理案件的具体人员,也是社会的一员,法官审理案件时难免会受到说情的干扰,为此,我院定期组织干警加强警示教育,并大力推行公开审判,使审判活动置于阳光下,让整个审判活动“看得见”、“讲得清”、“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