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和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实际,2011年清丰县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施行季度考评制度,通过阶段性量化评估,助力审判执行工作均衡发展,对扭转长年“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的审判工作局面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
为促进季度考评有效实施,该院政治处、监察室、立案庭等部门对往年各季度的收结案数量和案件类型进行专题调研,根据案件数量的变化规律,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合理制定符合本院实际条件的季度考评办法。并根据院内各部门和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种类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目标设置和职责划分上较以往更加专业化、更具科学性。
在科学划分的基础上,该院更加注重考评审判绩效,从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数、上诉率、发回改判数、发回改判率、奖惩情况等38项指标入手,分类量化,进一步科学规范目标考核项目,以形成动态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督促审判一线法官及法官助理重视案件质量、加强效率意识和审限意识。
动态化、常态化是该院季度考评的特点,考评办人员通过收集与整理考评对象的资料,将相关数据、指标及时存入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和干警执法档案,为阶段性量化评估、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做好日常数据积累。通过动态化、阶段性量化评估,季度考评制度不仅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均衡发展,同时也成为党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合理配制和调整司法资源的依据。
在季度考评制度的体制推动下,该院今年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性发展,第一季度共收案1401件,审结1125件,结案率为80.3%,收案数字是去年同期的2.1倍,结案率同比提升了3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