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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打防并举构筑环境资源立体防护网络

  发布时间:2011-03-29 11:00:31


    我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打击和预防并重,有效遏制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三年来审结该类案件25件30人。并针对该类案件成因和特点,制定长效措施,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涉林犯罪惩处力度。对盗伐、滥伐林木次数多、数量大、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案件,从严从快审理。

    二是推行林木补种制度。针对一部分盗伐、滥伐林木罪行较轻的案件,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责令罪犯到案发地补种一定面积的林木,以弥补所造成的资源损失。    

    三是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预警、司法建议和环境保护法律意见书,并定期进行回访跟踪,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件以案说法;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涉案人所在村庄,通过庭审对村民进行法律教育,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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