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服务和综合治理的深度融合,10月17日,清丰县法院召开落实《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法院工作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润刚主持,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传达了尚学文院长在全市法院第三季度质效讲评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关于协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次解读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法院工作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工作的意见》,对于提出的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四个功能定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调整入驻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会上部署了入驻综治中心的人员调整,派驻由2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组成的先行调解团队,充分发挥指导立案、先行调解、以案释法、诉调对接和信访接待作用,与综治中心现有资源深度融合,实现案件受理、分流交办、调解确认等全流程闭环运行。
会议强调:
立案渠道“无缝隙”
为确保纠纷解决路径衔接顺畅,法院与综治中心建立全流程协同机制。经充分沟通、耐心释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以及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调解法官将案件立案流转至审理部门,实现“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闭环管理,让审判团队能集中精力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既减轻群众诉累,又缓解法院办案压力。
多元解纷挺在前
入驻综治中心调解法官对于到综治中心解纷的当事人,要精准识别物业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易发矛盾纠纷的高风险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程序,充分发挥法院专业力量与综治中心属地优势,纵向联动多家驻点单位“全科服务”,提前介入化解纠纷。通过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行业专家共同调解,形成“法官指导+专业调解+群众参与”的解纷链条。
以案释法促解纷
入驻综治中心调解法官要为综治中心人员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法规指导;选取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化解案例库发布的典型案例,按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调解纠纷类型分类发放,用典型案例指导调解;对高发类型纠纷、系列纠纷,要联系类案专业审判团队进行示范调解或示范判决,用示范案例引领系列同类纠纷化解。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与综治中心形成工作合力,力争绝大部分纠纷在入驻单位一次性解决,较少纠纷进入诉讼,努力形成前端化解量大、进入诉讼量小的“前大后小”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