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清丰县法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主动邀请三名乡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将司法公开置于“零距离”监督之下,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落地生根。
活动前,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润刚对前期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庭审开始前,法院向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提供起诉状等案件材料,并详细介绍了庭审流程,为代表们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基础。
在此次开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左某(甲方)与被告某某饲料有限公司(乙方)于2025年5月2日签订《玉米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玉米收购数量和单价。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自2025年5月2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乙方有权随时提取玉米。协议从2025年5月2日起生效;双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应打入甲方账户人民币40万元。本案中左某诉称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被告辩称其并未从左某处拉走足够吨数的玉米,左某违约在先。
庭审现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举证质证。人大代表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专注聆听审理细节,认真观察法官驾驭庭审的专业能力、诉讼参与人的举证质证情况,仔细记录案件争议焦点,沉浸式体验案件的审理流程,切身感受原、被告观点与证据的“交锋”。承办法官思路清晰、引导精准,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又推动庭审高效有序进行,让代表们直观看到了法院化解纠纷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此庭审结束后,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后,人大代表对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表示赞许,并对法官严谨有序驾驭庭审的能力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间断开展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既架起了司法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又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与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