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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以文明创建信息促审判工作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1-03-31 09:15:22


    我院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以文明创建为主线,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2010年,我院被中央文明网采用信息6篇,被省、市文明委转发信息12篇,大力宣传了清丰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树立了法院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组织领导到位。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同志经常过问信息工作,对信息针对性把关。建立专兼职信息员网络,使专兼职信息员覆盖全院各庭室。专门抽出三名事业心强、文笔较好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的编写报送工作。

    二、后勤保障到位。为了高质高效完成信息工作任务,我院配备了信息宣传专用车辆,专兼职信息员实现了人手一台电脑,推行无纸化办公,为专兼职信息员配备了打印机、照相机、录像机,借助内部局域网,实行网上交流信息,大大提高了信息工作效率,为信息工作的科学、长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责任落实到位。每年年初结合我院《精神文明创建规划》下发《清丰县法院信息工作意见》,并根据上级文明委的要求,不断充实文明创建规划内容,将信息工作列入法官绩效考评范围,量化到庭、责任到人,做到了信息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同落实,在绩效考评中分值占15%的比例,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写精品信息的良好局面。

    四、考评奖惩到位。修改完善了《清丰县人民法院2011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制定了详细的信息奖惩制度,实行信息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否决的,取消个人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庭室完不成任务的,集体不得奖励。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分级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五、信息来源到位。在搜集、编发信息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多出精品的原则,特别是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选择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提炼出具有一定深度,带有倾向性的信息,给领导提供有力的参考。实践证明我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引领、推动、督导的作用,实现了信息工作和审判之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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