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小区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纠纷,引导业主依法履行义务、理性维权,清丰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内多个小区,开展以“明晰权责,依法履约”为主题的物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划清“权责边界”——物业与业主,各有各的担当
“物业没尽到责任,我凭啥交物业费?”“我家墙面开裂,房顶漏水,反映好几次物业都没及时修,不交物业费是维权!”“我家楼道灯坏了”“小区电梯总是不能用”……不少业主在遇到上述问题时,会下意识选择“拒交物业费”表达不满。但这种做法真的合法吗?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答疑等形式,向来往业主普及法律知识。针对业主普遍关心的“物业到底该做什么”“业主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等问题,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详细解读: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合同约定,通常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秩序维护、共有设施的维修养护(如电梯、消防)等。而业主的核心义务,则是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房屋内部的专有部分问题,则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明确这份“权责清单”,是解决纠纷的第一步。
破解“认识误区”——拒缴物业费,并非维权妙招
针对部分业主“不交费就能逼物业改进”的想法,干警耐心解释:“拒缴物业费并非合法的维权武器,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影响到整个小区的整体服务品质与正常运行,还有可能让自己陷入违约的被动局面。一旦进入诉讼,业主还可能面临支付滞纳金、承担诉讼费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个人征信,最终“赢了情绪,输了官司,损害的是自身信用和整个小区的共同利益”。
指引“维权正道”——理性沟通与合法途径是关键
那么,当业主认为权益受损时,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法官建议:
理性沟通。 首先应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向物业表达自己的诉求;
寻求调解。 可向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等部门寻求帮助,通过第三方介入化解矛盾。
投诉举报。向当地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部门等反映问题,要求其监督整改。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50余份,解答业主咨询20余次,有效消除了部分业主对物业费缴纳的认知误区,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次具体实践,旨在通过前置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相互理解与良性互动。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探索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机制,为营造和谐、稳定、宜居的社区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官寄语
一个理想的家园,需要物业服务者的尽职尽责,也同样需要每一位业主的理性与担当。沟通与法律,是解决纠纷的两把“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