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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解了法结,了了心结,赢了民心

  发布时间:2026-04-01 09:42:22



3月13日上午,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至清丰县人民法院,对立案庭王旭栋法官团队表示由衷地感谢。在这面锦旗背后,还有一个小插曲。

基本案情

案件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被告李某索要货款6万余元。开庭时,承办法官看着原告提供的购销合同,合同上购货方处虽然有被告李某的签字,但还有某某装饰公司的盖章,按照法律规定,原告需追加该装饰公司为共同被告。“况且现在李某不到庭参加诉讼,更需要装饰公司到庭说明情况”。这句话刚落地,原告连连摆手:“法官,我跟这个公司的负责人是老朋友了,一直在合作,关系一直都不错,我没法开口啊!”。

调解过程

法官向其解释不追加被告,事实不易查清,原告的诉权无法得到支持:“听你说的情况,被告李某应该和装饰公司的负责人也很熟悉,你可以先联系装饰公司,让其代为联系李某。你们三方都到庭的情况下,如果都同意由被告李某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法院可以出调解书。”在看出原告的为难后,法官为其提供了一条解决路径。此后在原告每每催问案件进度时,承办法官都一遍遍跟原告梳理事实,一次次释法明理,既讲法律刚性,也说人情温度。但原告态度还是比较含糊:“再等等吧。”四个月后,原告同意追加装饰公司为被告。最终该案件于2025年10月得以顺利解决。在该案件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对结果非常满意,几天后,原告带着一个信封来到了王旭栋法官团队的办公室以示感谢。法官及团队成员连声推辞,语气坚定而温和对原告说:"为民办案、定分止争,是分内职责,东西绝不能收”。但当事人在工作人员转身时,将包着镯子的信封放到了工作人员衣服帽子里,转身跑出了法院。王旭栋法官团队立即向主管领导王润刚汇报,王润刚副院长当即部署:“东西必须退回去,但要讲究方式,不能伤了群众的心”。立案庭庭长闫军景拨通了当事人的电话:“你想对法官处理案件表示满意的感谢心情我们感受到了,但镯子不能收。你明天来法院,当面将镯子退还”。3月13日上午,当事人再次来到法院,拿着一面鲜红锦旗交到办案团队干警手上,同时干警把镯子归还当事人。

干警感悟

锦旗不大,却分量千钧;文字简短,却字字滚烫。这面锦旗,比任何金银首饰都更加珍贵,它是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是对法院干警的信任,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一只手镯,是人情表达;一面锦旗,是民心回响。今后,我们将以这面锦旗为鞭策,始终坚守司法良知,恪守廉洁底线,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用公正裁判守护民心,用清风正气擦亮法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王佳琪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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