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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雨,一次交接,一段和解:小纠纷里的司法大温度

  发布时间:2026-04-02 10:04:55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徐某所在公司通过货运平台下单,司机郑某以500元运费接单将365件卫生巾自临颍县运输至兰考县,装货时因超高等问题两次加价,运费最终定为620元,双方约定先付运费后卸货。货物抵达后,郑某要求先好评后付费卸货。下单人系徐某同事,因在医院无法即时操作,双方协商未果,郑某擅自将价值14万余元的整车货物拉回濮阳老家扣留。徐某经平台调解、报警均无果后,依法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庭审中,郑某反诉称自己是合法行使留置权,要求支付运费与保管费,承办法官多次调解释法,郑某仍坚持己见。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要求好评没有合同依据,擅自扣货构成侵权,且运费仅620元却扣留整车货物,远超合理范围,不符合留置权法定条件,不属于合法维权;同时徐某存在沟通延迟,对矛盾激化负有轻微过错,法院酌定其承担10%责任。最终判决郑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货物,逾期则赔偿货物损失132750元。

判决生效后,郑某幡然醒悟,主动联系法院申请在司法见证下返还原物。承办法官韩清蓉第一时间协调法警队,于2月28日上午组织双方进行货物交接。细雨濛濛,春寒未尽,法庭工作人员与法警队同志冒雨坚守在交接现场,一丝不苟地监督核验每一个环节,全力保障交接过程公平、有序、安全。

徐某一方现场逐一验货,确认货物完好无误后,即刻组织人员卸货、重新装车。在法院持续的释法明理与耐心疏导下,心结渐解的郑某当场通过微信,向徐某足额转账案件受理费一千余元;徐某也现场出具正式收到条,并承诺会协助郑某撤销货运平台的投诉,双方过往的隔阂与争执消散。

雨幕之中,僵持已久的矛盾终得化解。新的一年已然开启,这场雨中交接,不仅是案件的圆满落幕,更是两位当事人放下过往、握手言和、重新出发的崭新起点。一纸判决不是终点,用心用情化解纠纷、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才是司法为民最圆满的答卷。

责任编辑:王佳琪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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