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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项司法为民举措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1-04-12 15:51:19


    我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持将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司法能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一、强化便民诉讼机制。通过“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形式,把法庭开到百姓身边,通过审判进村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强化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巡回审判案件75件。

    二、搭建便民服务设施。以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为主阵地,设导诉台,专人导诉。进一步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强化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等多种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功能,并添置了导诉材料等服务设施。

    三、妥善处理民生案件。以便民、利民、亲民、护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细化服务措施,实行民生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机制。加强对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医疗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办理涉及民生案件135件,对12起刑事附带民事和执行案件给予司法救助8余万元。

    四、稳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标准,举全院之力,采取带案下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个案救助等方式,把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当成首位责任,坚持依照法律解决问题、从源头着手解决问题、依靠基层组织解决问题。截止目前妥善处理了5件信访积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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