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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法“枫”景】旁听一场庭审 守护一份成长

  发布时间:2026-05-19 09:42:17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家事审判的核心要义。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近日,马庄桥人民法庭选取一起典型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邀请县妇联、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走进审判庭,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感受司法。

本案源于一起离婚后的抚养变更的争议,原告高某与被告田某此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自愿约定婚生女儿由作为父亲的被告田某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但随着女儿年龄增长,女儿经常表达出想与母亲高某共同生活的愿望,且被告为了家庭生计长期外出务工,孩子留守在家与爷爷奶奶生活,原告认为被告的抚养环境已难以充分满足孩子日常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成长的实际需求,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由其直接抚养女儿。

庭审中,法庭严格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重点围绕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子女生活学习现状、子女真实意愿等核心事实,全面查清案件情况,依法公正审理,旨在妥善化解抚养争议,最大限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现场为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开展针对性释法明理,法官围绕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条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裁判考量因素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讲解,并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抚养权是否变更,双方都应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同时,承办法官借此机会结合家事纠纷特点,重点向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讲解此类案件的调解技巧与法律依据,持续深化多方联动共治,紧密联合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健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凝聚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力。

本次庭审既是对一起变更抚养纠纷的公正审理,也是一次面向基层一线的精准普法。马庄桥人民法庭始终秉持柔性司法、温情审判理念,在依法公正裁判的同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巡回审判等务实举措,让司法公开更接地气、法治宣传更入人心,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王佳琪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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