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联合城南综治中心专业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托多元解纷机制,温情化解一起涉老年人买卖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经营遇困引货款纠纷
原告系本地一家食材供应商,长期为被告经营的早餐店供货。因经营困难,被告累计赊欠货款4900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年事已高,经营早餐店是其唯一生活来源,因生意不景气才拖欠了货款。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还会让老年被告的生活陷入更大困境,无法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维发力柔性解纷
为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法院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主动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模式,承办法官邀请专业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处工作,凝聚解纷合力。
调解过程中,法官立足法理,清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利弊,厘清案件权责;调解员聚焦情理,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社区工作人员依托地缘、人缘优势,从邻里乡情和生活实际角度出发,帮助双方算好“经济账”和“人情账”。
“老人家确实有困难,但欠债还钱也是天经地义。咱们既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要体谅老人的实际处境。”调解现场,法官的一席话道出了各方共识。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原告被法院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真情所打动,表示愿意体谅被告作为老年人的困难;被告也诚恳表达了歉意和还款意愿。
当场履行+分期支付暖人心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900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将900元现金交到原告手中。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温情调解中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案中,法院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充分考虑被告作为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将人文关怀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联合调解员和社区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正是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始终聚焦老年群体司法权益保护,积极推动适老化诉讼服务,设立老年人“绿色窗口”,对涉老年人案件优先调解、优先处理。同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与综治中心、社区、专业调解团队的协作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涉老纠纷解纷体系,以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与社会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