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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强化立案信访大厅便民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9 09:17: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清丰县法院2011年十件实事,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我院认真规范立案窗口,为方便群众立案信访专门开辟绿色通道,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专门设置导诉员接待。在立案信访服务大厅专设专职导诉员,主动对来院当事人进行引导,做到了认真、负责、热情、文明,耐心听取来访者的咨询,正确解答来访和咨询者提出的问题,杜绝了冷、硬、横、推等现象,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是立案一站式服务。对当事人的起诉,凡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手续齐全的,实行了限时办理制度,建立快速通道,当天予以立案受理,并及时把案件移交到承办庭室;对手续不完整、需要起诉人提供证据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应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起诉人补充;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均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做到每诉必理。

    三是公开立案信息。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审判、诉讼风险提示等信息,为当事人的立案提供指导。

    四是公正执法。坚持了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信访的权利,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严格执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没发生越权受理案件的现象。

    五是落实便民措施。备有笔、纸、水和桌椅等,方便当事人使用;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推行无障碍通道建设,为残障群众诉讼提供方便。

    六是完善申诉复查和信访工作。继续实行申诉听证制度、复查合议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领导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复查程序全程公开。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能当场给予办理或答复的就当场办理或答复,对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也告知答复的期限或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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