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原告80岁、被告年近60岁的民间借贷案件,承办法官以柔性调解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化解老年群众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两位老人因早年借款产生经济纠纷,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法官坚持调解优先,但因被告调解态度摇摆不定,加之原告年事已高、期盼早日定分止争,法官遂依法组织开庭。开庭当日,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被告偿还原告3万元。
判决送达后、尚未生效之际,被告却多次给法院打电话,诚恳地表示自己身体不好,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希望再次开展调解。考虑到双方年龄以及当事人实际情况,面对两位老年当事人的特殊处境,王旭栋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敏锐捕捉到矛盾背后的人情冷暖,决定将司法关口前移,再次以调解为突破口,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解过程中,面对原被告两位老人,法官格外注重司法温情,全程细致确认双方意识清晰、自愿协商,确保调解程序严谨规范。交谈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难处:原告担忧钱款无法收回,被告年事已高,因自身疾病导致行动不便且无额外收入来源。法官深知,这不仅是一笔欠款,更牵动着两位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他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一边劝导二人换位思考,并分析了双方的实际偿付能力与资金需求,兼顾法理与情理,通过反复沟通,逐步消融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经多轮协调,双方自愿签订书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欠款。签订协议时,两位老人紧绷多年的矛盾彻底化解,对法院贴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连连致谢。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清丰县法院践行“全流程调解”理念的生动体现。针对涉老年当事人纠纷,该院坚持“法理为基、温情为辅”,拒绝机械强制执行,而是将调解、和解贯穿诉前、诉中、判后、执前全链条,既依法保障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生活的影响,更守护了老年人之间弥足珍贵的人情纽带。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持续优化涉老纠纷化解机制,用更有温度、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让每一位老年群众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