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存质量瑕疵 尾款支付引争议
李某为装修新房与施工方张某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3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清全款。张某完成基础硬装后,李某现场验收发现墙面涂刷不均、五金配件安装不规范等多处质量瑕疵,遂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张某认为主体工程已完工,少量瑕疵不影响正常居住,李某拒付尾款属于违约行为。李某则顾虑付款后施工方拒不整改,自身权益难以保障,坚决不予付款。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矛盾持续升级。张某遂准备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全部尾款并承担逾期违约金。
法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争议简单、无激烈对立,符合诉前调解受理条件。经征询双方意见,当事人均自愿接受诉前调解,案件交由“银发法官”调解。
厘清权责调纠纷 协议履约解矛盾
调解中,“银发法官”刘应柯秉持中立公正、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原则,循序渐进化解矛盾。 首先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接待双方当事人,耐心疏导对立情绪,精准抓住争议核心:张某诉求在于及时收回施工报酬、避免成本损耗;李某顾虑在于工程质量无人兜底、整改无法保障,双方争议本质为履约信任缺失、权利义务认知偏差。随后,结合《民法典》合同编规定释法明理,明确施工方负有工程质量保障及瑕疵整改义务,业主可合理暂缓付款;同时告知业主,全额拒付工程款有违公平原则,过度维权只会徒增诉累。通过普法答疑,有效纠正双方片面认知,为和解奠定基础。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由李某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保障张某劳动收益;张某限期完成全部瑕疵整改,经李某验收合格后,剩余尾款分期付清,且由张某继续承担工程质保责任。该方案权责清晰、公平合理,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
该案是基层小微商事纠纷的典型代表,诉前调解过程中,“银发法官”坚持柔性调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在解决纠纷的同时维系群众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充分发挥“银发法官”力量,通过前端提高小微纠纷调解成功率,切实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筑牢基层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