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法院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该院以学习教育、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以开展活动、建立监督体系、强化查处力度为抓手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法官队伍违法违纪零发生、不良事件零发生的“双无”目标。
一、抓学习,强化廉政意识。廉政建设对于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保障干警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意义深远,必须常抓不懈。该院规定每两周集中组织学习廉政知识,学习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各级纪委的文件精神,观看反腐警示片,学习反腐倡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形势报告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形势任务,勤政廉政,党性党风党纪专题辅导,年终对全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试和总结。2009年以来,共组织学习12次,书写笔记5000字、心得体会3000字,观看警示片6部。
二、抓管理,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结合上级精神,及时印发了《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推进了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纪检部门、各庭室队局负责人在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还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承诺书,共120余份;综合治理,狠抓落实。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目标管理、审判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外,根据法院工作实际,还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要廉政,全院抓廉政的良好机制。
三、抓监督,构筑廉政预防体系。为搞好内外监督,该院先后出台了《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案件跟踪问效问廉的意见》、《清丰县人民法院严禁工作日期间饮酒的有关规定》等文件,力促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首先是要继续搞好内部监督。审判监督实行监察室和院审委会双重评查,日常工作、生活由监察室定期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抽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律监督,同时,聘请社会各界人员为廉政监督员,对大家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其次是外部监督,主要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召开廉政座谈会,回访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目前共发放监督卡800余份,回访案件当事人60余人,收到良好效果;决定实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进行廉政告诫制度,使大家时刻紧绷廉政一根弦,事事、人人、时时、处处置于监督之中。
四、抓查处,防止苗头蔓延。一是强化查处力度,规定每件来信来电逐一登记,及时查处,突出“查”、“谈”、“处”。“查”就是及时派专人进行调查;“谈”就是由分管领导同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既有提醒,又有告诫;“处”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因廉政工作出现问题,经查证属实,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主领导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任何单位和部门的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