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1年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进一步规范法官审判执行行为,提高审判效率,加大社会对法官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力度,今年以来,我院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案件回访促进司法廉洁。
我院重点以本院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案件代理律师为回访对象,以办案法官、书记员和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为调查对象,主要围绕案件质量,法官在执法过程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形象不文明、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依据不准确、吃拿卡要等其他不廉洁行为进行,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的满意度和执行兑现情况,以及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的评价意见。回访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回访和即时回访相结合,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委托廉政监督员回访、向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
我院规定对案件回访过程在中发现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及时做出通报和教育改进等处理。对违规违纪问题予以严肃查处。政治处和监察室每季度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如存在重大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年终将全年回访情况进行统计、归类分析,对当事人评价好的法官予以表扬,差的给予批评、告诫;对经核实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该案当事人。全年回访结果记入法官个人执法档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截止目前,我院已回访案件当事人162案203人。收集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9条,促进了80%以上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3件信访案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就回访结果来看,未发现干警违规违纪情况。案件回访,使我院的工作更加透明化,有力促进了法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的责任感,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