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改善和优化行政审判内外司法环境,着力疏通“官民”关系、解决“官民”矛盾,力促官民和谐。201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6件,审结16件,其中通过协调撤诉的14件,协调撤诉率达88%,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着力化解矛盾。在立案审查阶段与立案庭等相关庭室密切联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提前介入,通过协调、谈话等形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畅通行政争议处理渠道。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扩大行政审判社会影响。我院加大公开审判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延伸行政审判效果。利用节假日送法入社区、下农村,为群众释疑解惑。选派优秀法官协助行政机关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定期开展行政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强化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在行政审判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使办案和法律宣传有机结合,为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和顺利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减少行政审判的阻力。在审理辖区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时,我院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主动向人大汇报,认真接受人大的监督;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情况,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和党委领导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党委政府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畅通了渠道,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沟通交流,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交流,我院以法律咨询、座谈、走访交流为手段,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畅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使沟通交流常态化、制度化、形式多样化。通过采取召开案后分析讨论会、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开庭、提供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活动,增进他们对审判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促进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改善。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司法能力。我院坚持“数量适度、质量从优”的原则,重视行政审判人员的配置,5月份为行政庭配备了一名刚招录的大学毕业生,由原有的三名行政审判人员增加到四名,着力增强了行政审判司法队伍。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同时,定期开展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主要针对新颁布法律法规、人民协调工作和文书写作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和实例讲解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