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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强举措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7-06 09:02:42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清丰县法院认真分析农民工案件特点,采取庭审和教育相结合、加大宣传、案件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多种措施,构建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方便快捷地审结了一大批涉农民工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理执结涉农民工案件40余件,调解结案率、执行和解率达87%,,履行率达98%,平均审限仅为27天。

    一、庭审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我院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坚持“先教育疏导,后依法审理”的原则,在开庭审理前通过各种方式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进案件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力促使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对态度顽固的当事人,开庭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耐心地对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促使其从思想上消除抵触情绪,自觉地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我院通过教育疏导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占全部审结案件的8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农民工诉讼。针对农民工开庭时间与工作时间存在冲突,参加诉讼不便的特点,我院在涉农民工案件审理上突出一个“便”字,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上门立案,就地开庭等措施,把法庭开到工地、开到田间地头,为农民工提供更方便的司法服务,我院66%的案件通过就地开庭审结,极大地方便农民工了诉讼,提高了结案率。

    三、抓住有利时机,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院抓住“三夏”农忙当事人回家收麦时机,加大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力度。审判人员和当事人预约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开庭时间上强调一个“变”字,探索错时开庭制度,法官利用休息时间,把开庭时间定在中午或晚上,保证在不耽误农民工农活的前提下进行案件的审理;审判工作中注重一个“快”字,尽量使用简易程序,缩短审理期限。我院95%的涉农民工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85%的案件审限仅15天。“三夏”农忙时节,我院共审结涉及农民工案件25件,占今年审结农民工案件的71.4%,确保了农民工第一时间实现自己的权利。

    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延伸服务为民渠道。我院通过组织法官送法进工地、进田间,利用节假日上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为农民工普法。组织全院47名法官担任辖区内50多个村、10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通过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法官定期走访等形式,解答法律咨询,对劳资矛盾、农民工权益纠纷进行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利用巡回办案的时机,通过制作移动法制宣传栏和向农民工发放诉讼指南、维权知识手册等方式宣讲法律,做到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切实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共开展法律咨询3场,接待咨询9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大大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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