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法院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积极探索行政审判三项机制,延伸服务,化解官民矛盾,赢得了老百姓和政府机关的共同赞誉。
我院建立了顺畅的诉求表达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注意教育疏导,析法明理,畅通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的法律渠道;建立了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方式开展协调工作,并不断强化修复性司法意识,通过协调使各方当事人意识到各方的过错,并就如何解决纠纷进行协商,以此次纠纷的解决来重建相互间的信任关系,从而使行政争议能够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使“官”民关系和谐。半年来,通过恢复性司法成功协调6起纠纷,已破坏的“官”民关系得到恢复或者修复;建立了与行政机关的互动联动机制,半年来,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4次,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会3次,参加培训的人数达120余人,依法促进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化解行政争议的多维、立体、有机体系。
去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5件,结案65件,结案率100%。在审结的案件中,通过行政协调方式结案的 60件,占结案总数的92.3%,整个行政审判呈现出无改判发还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