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清丰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用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的评价值作为检验、衡量服务质量的尺度,着力构建“服务型”法院。
搭建一个平台,有效开展便民服务。一是完善立案大厅服务设施。在立案大厅为当事人配备座椅、签字笔、眼镜和饮水器具等物件,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二是完善诉讼引导功能。专设专职导诉员,主动对来院当事人进行引导,并对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给予解答。厅内放置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案件流程图示、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及司法救助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证据调取手续等资料供当事人免费取阅。三是完善便民立案“绿色通道”。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开庭排期等各环节,均在立案大厅一站式工作流程内完成。
实现两个联动,切实从源头上定纷止争。一是借力社会法庭,实现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动。在我县17个乡镇设立社会法庭,以其“最便民、最快捷、不收费、不结怨”的优势, 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2009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559件,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信息互通,实现信访工作与诉讼机制的联动。对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将其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从而实现信访的合理分流,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不正常上访情况。
构筑三个网络,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一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进村入户解民忧。精选基层农村发生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邻里借贷纠纷等典型案件,合理安排开庭审理时间,组织精干审判力量下基层。二是强化服务,帮助企业发展经营。开展涉企专项服务,实行“一对一”定点联系,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依法保护本土、外地、国有、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三是送法下乡,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四次带案、带事下乡开展大型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宣传覆盖涉及全县17个乡镇、503个行政村,影响周边省、市、县,给广大人民群众送去法律“护身符”,送去了生活安全感,让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了法律、认识了法官、了解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