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残障群众诉讼不便,清丰法院推出无障碍通道建设,千方百计为残障群众提供便利,确保承诺实事不挂“空档”。
该院在通往立案便民服务大庭的一侧修建了便于残疾用具行驶的坡道,坡道两边安装了便于残障人扶持的金属杆,在醒目位置挂了标志牌,同时,在标准化法庭也建设了无障碍诉讼通道,完善了相关服务措施。
对所有涉及残疾人的案件一律在一楼审判庭或在立案大厅办理,专门设置了残疾人诉讼活动引导员,给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立案、开庭等诉讼方便,尽力为残疾人依法维权创造畅通的环境。
对残疾人因赡养、抚养、劳动报酬、工伤、抚恤等提起的诉讼和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诉讼费减缓免的办理流程,切实为残障人士畅通诉讼通道。
在案件审理中,定期在村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还把法庭搬到残障当事人的家里、病房,做到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巡回法庭,最大限度方便残障群众诉讼。
2011年,该院共建设无障碍诉讼通道7处,为残障当事人“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15件,为残障群众减免诉讼费1.2万元,到残障当事人身边巡回审判12件,全部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