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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签订《“五除”责任书》 重拳出击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1-08-09 11:22:52


根据省法院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精神,确保活动开展动真格、见实效,清丰法院再次积极发动、统一思想,要求全院干警签订《“五除”责任书》。

层层签订,一岗双责。院长、其他分管副院长、庭副庭长、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并把责任书放入干警执法档案,同绩效考评挂钩。为把责任书践诺好、履行好,实行“一岗双责”制,对违反者罚,且对其具有监管责任的也要罚,增强了上下级之间、干警相互之间的监督和执行力度。

分类监督,针对性强。责任书分为三部分,首先对审判业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把办金钱案、关系案、索取贿赂、违反审判纪律、滥用警械或强制措施、对案件敷衍塞责、超审限等作为主要践诺率诺的内容;其次对于法院综合部门的人员则把接待来访群众是否存在衙门作风、接待当事人询问是否文明热情、是否插手他人办理的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等作为主要践诺率诺的内容;再次是把《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作为全院干警遵守的基本规则,也作为奖优罚劣的内容。

截止目前该院共签订责任书71份,明确一岗双责责任人25人,对违反责任书规定进行通报人员4人,积极营造了继续开展“五除”活动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ljl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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