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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强化派出法庭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23 11:33:06


清丰县法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保卫工作原则,近日,通过实地调研、考察,分析马庄桥法庭等五个派出法庭的安保工作状况,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派出法庭安保工作。

一、提升防范意识,增强安保工作的责任感。派出法庭地处乡镇,距离县城较远,安保力量相对薄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工作中,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法庭干警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良好氛围,防患未然。二是定期开展安保培训,提高法庭干警的安保工作技能。

二、强化防备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技术防备”与“制度防备”是安保工作的基础。在“技术防备”方面,派出法庭要充分发挥安检门、金属深测器等安保设施的作用,做好安全检查,同时,利用监控系统,形成法院远程监控与法庭现场监控的“双重监控”网络,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在“制度防备”方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派出法庭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实施办法》,针对冲击法庭、冲撞法官等过激行为和突发性事件做好处置预案;建立严格的值班、登记、巡查制度,加强进出法庭人员、车辆的检查力度,确保法庭安全;建立案件排查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进行分析、疏导、化解和备案,从源头上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加强内外联动,务求安保工作取得实效。做好派出法庭安保工作,要在法庭与法警队、法庭与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和配合,形成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一是法警队与派出法庭召开安保座谈会,加强工作交流,并整合法院现有司法警察力量,抽调四名法警机动候命,确保在派出法庭出现安保问题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二是会同当地派出所、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可能出现安保问题的案件、事件进行研判,做好监控,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ljl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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