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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强化行政协调 搭建官民和谐桥

  发布时间:2011-08-29 17:23:50


今年来,清丰县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新路,在行政诉讼中创新行政协调机制,通过对行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取得了行政机关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社会效果良好的三赢局面,在“官”、“民”之间架起了一座促进和谐的桥梁。

该院行政庭法官通过阅卷,及时评估协调的可能性。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案件,原告起诉的意图并不是为了合法性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件等,从立案开始,便不放过每一个有利于和解的机会,力促当事人和解。

在协调工作中,注重从实际效果出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深入田间地头,或邀请政府、相关部门或组织、甚至党委参与协调工作,必要时还邀请当地有威望、有影响的人士参与协调,通过情、理、法的共同作用,使当事人接受法院的意见。对于有诉讼代理人的案件,注意发挥诉讼代理人熟悉法律以及当事人对其信任的优势和作用,从做代理人工作入手促成和解。

该院借助法院以外的力量,保障协调工作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和解的成功率。今年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2件,协调结案45件,和解撤诉率达86.5%,收到了行政案件判决率、上诉率、上访率均大幅度下降的良好效果,真正促进了“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

责任编辑:李金玲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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