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基层、社会经验丰富、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特殊优势,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陪审工作助力矛盾化解的新途径新办法,决定在6个基层法庭设立常驻人民陪审员18名,有力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基层法庭审理和解决的多是与群众最为密切的民事“基层性案件”,也就是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一般性民事纠纷,如土地承包、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类型。根据基层群众矛盾特点和人民陪审员化解矛盾的优势,该院在派出法庭设立常驻陪审员,让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每次开庭前,承办法官向陪审员介绍案情、翻阅卷宗,详细了解案件内容,庭审后,还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并邀请他们参与调解。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有不同的社会阅历,为当事人在人情冷暖方面考虑得会多一些,易受当事人的感动和信服,和当事人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他们从不同的视角分析案件事实,以公序良俗判断是非曲直,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观念对案件的裁判结果发表意见,改变了“光陪不审 、审而不议、乱陪乱审的现象。
今年,该院基层法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由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案件调撤率达90%。目前基层法庭共启用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22次201人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78次142人次,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临时法官”和“社会公民”的双重身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