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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联络员制度助力“五除”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09-26 11:13:09


    为促进“五除”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我院积极贯彻省高院“五除”专项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法院联络员制度,采取“明确职责、先进示范、考核评查、内外监督、惩戒惩处”五项举措助力“五除”专项活动。

    一、明确职责助“除骄横”。我院通过干警申请、各庭室推荐、院党组审查的方式选出一名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作风正派的联络员。联络员的职责是监督我院 “五除”活动开展,要求联络员架起活动“连心桥”,督促专项活动进展和人员到位,杜绝我院干警懒散、松懈的情况发生,确保我院“五除”专项活动顺利进行,破除骄横习气。

    二、先进示范助“除冷漠”。我院制定热情办案评比实施意见,下发院各个庭室,开展热情办案评比活动,选出热情办案先进个人。每周开展先进示范学习活动,利用周五开会节余时间,号召广大干警学习陈燕萍等先进人物事迹,要求广大干警在审判工作中,做到热情办案、心系百姓,破除对群众冷漠习气。活动后,由联络员将实施内容上报中院活动办。

    三、考核评查助“除懈怠。制定考核评查实施办法,由联络员监督实施,将工作态度纳入年终个人绩效考核,实行工作态度分层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于没有迟到、早退并且各项工作做的较好的干警提出表扬,对于工作不积极或者工作有懈怠的干警考核一票否决。

    四、外部监督助“除私情”。设立“五除”活动外部监督机制,邀请县政法委、人大对我院五除活动开展进行监督,制定了监督意见簿,要求联络员对干警在工作中的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报告,接受外部监督,做到意见及时提出、及时回馈、及时调整、及时解决,杜绝干警“徇私情”的现象发生,保证“五除”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惩戒惩办助“除贪腐”。正本才能清源,我院严厉干警贪腐惩戒措施,由“五除”联络员和院监察室联手“除贪腐”,对于干警在“五除”活动中工作错误予以警告,并发出惩戒公告,以资借鉴。对于工作中违反纪律、原则的行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予以惩处,维护干警清廉奉公形象。

    联络员制度设立以来,我院“五除”活动进展顺利,全体干警激情高涨,恪尽职守,无一干警违纪犯法,无一项工作因干警自身原因停滞,全院工作态势良好。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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