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切实发挥能动司法、矛盾化解功能,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号召,全面推行法官任村长助理制度。我院法官任村长助理,做到了“五个一”。
一是一本民情信息登记簿。“身”入基层、“心”入百姓,准确翔实记录“三农”基本信息,涵盖村民大会召开、集体土地调整、集体农用设施购买、集体福利分配等内容。对于这些矛盾多发期、易发期,切实做到准确把握时间点、着力找准切入点,提前到位,关口前移,注重预防,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我院已成功化解各类邻里纠纷4805起,避免了事态恶化,维护了社会稳定,节约了司法成本。
二是一本便民服务通信录。以村为单位,编印农户电话号码本,便于随时联系,同时结合“巡回法庭”、“社会法庭”,推行案件审理进乡村入地头、进家庭入农户,提供及时、高效、迅速、便捷的司法服务,确保有事找得着、电话打得通、纠纷有人问,倾力打造法院系统“110”。迄今为止,已为50个行政村印制了便民通信录。
三是一张服务监督卡。将出任法官个人姓名、岗位职责、联系电话、举报电话一一公开,与“阳光司法”活动相结合,把每一位助理法官的言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活动开展在一线、作风转变在一线、工作深入在一线、效果凸显在一线。夯实群众基础、塑造法院形象、密切干群关系。目前,所有的50个法官联系点均已设立服务监督卡。
四是一份公开承诺书。由出任村长助理的法官向全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承诺涵盖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作风,全面接受群众评议,每半年对践诺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采取随机走访、问卷调查、村民大会、乡镇评价等形式,确保测评的客观与真实。
五是一本工作日志。出任村长助理法官对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岗位工作,做到日日有记录、月月有审核,逐月考核评比通报。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在全县范围迅速推广,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而且用制度反馈,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