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四措施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16 19:52:0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作为督导、推动、考核工作的有力抓手,让干警的理念继续深化、作风继续转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再加强、再强化。院党组迅速行动,一是认真汲取了上一阶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的经验与不足,二是细致听取了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广泛征求了群众的看法与期待。在广纳民意的基础上,凝聚民智、群策群力,以更加务实、更加深入、更高站位的全新姿态适时出台了《清丰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考核办法》,确保本次活动规划科学、步骤严密、考评细化、落到实处。

    二、工学结合更紧密、更贴切。在以往集体学习、庭室学习、收看视频、演讲比赛、撰写感悟、交流心得的基础上,创造性引入“ 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通过把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来 ,当面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通过走进人民群众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公室,把他们对法院的评价带进来。外部评价和内部学习紧密结合,做到以为民执法为落脚点、以思想深化为切入点、以作风转变为皈依点,以学带转、以转促学,加强学习、改进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学习效果上多督促、多检查。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加强督导,逢周査感悟、按月收小结,作风评议倚重群众意见、工作评价听取人大看法。强化内部监督、实施正负激励、注重外部评议,从思想上引导乐于学、乐于转,从评议上激励学、激励转,从机制上敦促学、敦促转,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在实效上下功夫、在观念上求转变、在作风上做文章。

    四、职能发挥上更到位、更主动。我院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力求矛盾彻底化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工作重心尽力前移,结合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密切清丰司法现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大力推出法官任村官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法官服务企业制度,走进乡村、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走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听民意、关注民生、服务大局。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37481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