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清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晓杰在我院“法律服务全覆盖、奉献社会我先行”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上批示:“该活动属创新基层法院工作、优化清丰发展环境的先进做法,请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局委,认真学习经验,在全县推广。”
9月初,我院相继推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法官兼任村支书助理、村委主任助理、服务企业联系制度、深入推进社会法庭工作四项工作制度,选派了42名法官分别联系449名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人、定期、定时通报工作、反馈情况、登门走访、征求意见;对全县79家重点企业提供信息帮助、诉讼专人引导、防范建议、法律培训、法律宣传等司法服务,为发展出谋划策、为维权提供帮助;6名班子成员和16名干警分包负责6所示范社会法庭和1所特色社会法庭及其他社会法庭,确保社会法庭规范运行;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文选派40名法官兼任村支书助理、村委主任助理,服务到基层。四项制度准确把握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明确目标、找准定位、主动对接、积极作为,构建法律服务全覆盖、接受监督无缝隙、法院法官要先行的司法服务长效机制。通过这四项举措,把法官的服务送到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体现法官的社会责任担当,做到服务在社会、工作在一线、贡献在平时,力求更加优质的服务效果。
惠晓杰同志批示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将批示印发至各庭、室、队、局认真学习,党组书记、代院长石文英要求全院干警站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站位全县政法工作大局,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驻村任职、服务企业、社会法庭指导工作,为推动清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11月10日,我院42名法官共向449名省、市、县人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2次、邀请85人次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17件,征求意见建议7条次,驻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4件,协助乡镇处理重大疑难和群体性纠纷11件,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38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