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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举措给力“执行攻坚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15 15:55:0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执行攻坚月”活动,我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员参战,下大力气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规避执行案件。

    一、案件排查,清理积案。以2006年以来受理案件为范围,逐一开展未结案件排查工作,制定未结案件清单,作为清理积案的重点,针对未结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后,逐案进行研究、分析未结原因,查找问题所在,予以归纳分类,因案适宜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将涉及民生案件作为清理积案工作重点,汇总涉及民生未结案件,优先排期,优先执行,最大限度维护涉及民生案件申请人权利。截至2011年10月共统计执行未结案件433件,汇总涉及民生未结案件71件。

    二、加大宣传,舆论先行。我院在清丰法院网开启执行动态专栏,通过报道典型案例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正面宣传,突出案例报道,以案说法,使人民群众看到执行法官工作的艰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借助地方舆论媒体,加大对钉子案件、骨头案件等规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增加规避执行人员的社会精神压力和负担,通过社会舆论迫使其履行,提高诉讼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截至2011年10月份底,向市中院汇报规避执行案件18件,依托市级媒体曝光规避执行案件18件,涉及案件当事人50余人次。

    三、执行联动,多管齐下。加强与公安、土地、房管、金融、工商的联系,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密切配合,严惩暴力抗拒执行及其他反规避执行行为。针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妨碍执行的行为,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措施,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净化执行环境。对在“执行攻坚月”专项活动中出现的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紧密协作,互相配合,依靠领导,多请示、勤汇报,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截至2011年10月底,我院共启动执行联动案件28件,全部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

    四、督查信访,登记备案。落实主管领导挂牌督办案件责任制,确定督办案件承办责任人,制定处理方案,限定结案时间。对今年以来存在非正常访风险案件进行逐一排查,找出原因,对确因工作不到位而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挽救社会影响。对于查证确属“无理访”的案件,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情、法、理的沟通。对涉案当事人越级上访或有超级上访、进京上访苗头的,均在查明涉案案情、上访原因的基础上,建立专人专档,对于当事人越级上访的实行倒查。对于接待不认真负责或态度粗暴、蛮横,导致当事人超级上访的,或怂恿、纵容当事人超级上访的,予以公开批评。 我院运用信访“苗头”案件督查制度,共稳妥处理涉诉信访案件3件,将信访苗头案件稳控于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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