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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52名法官护航百家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1-11-17 09:56:51


    11月17日早7时,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石文英,冒着深秋初冬的丝丝寒意,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走访,产业集聚区的6家投产企业都是这位基层法院代院长的自定联系服务点,来到服务企业后,石院长询问企业有什么司法需求,法院还需要为企业做点什么。

    为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我院充分发挥法官“联络员、服务员、导航员、化解员”作用,联系服务辖区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搭建桥梁,当好企业法律联络员。我院与企业建立了固定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全院52名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和中层以上领导,分别联系1个企业作为联系点,每月至少走访1次,并以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开展调研的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确定法律服务的重点,更好地为企业发展领路护航。

    定点服务,做好企业法律宣传员。我院法官针对企业的司法需求,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宣讲《公司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企业发放《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必读》,让企业了解在经营、诉讼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到依法生产,合法经营。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审查各类经济合同或签订的协议,为企业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运行态势分析,并对审执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企业提醒,畅通企业发展。

    前瞻评估,做好企业发展导航员。在深入企业过程中,我院法官着重加强对企业的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其停工歇业等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进行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查找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发出强化生产经营、防范经济风险的司法建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保驾护航,当好企业矛盾化解员。对涉企案件,在立案前开展诉前调解,积极采用协调手段,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帮助企业解决纠纷;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行法律服务专项责任制,当联系企业来法院起诉、应诉时,首先由联系法官进行接待,负责引导,对进入司法程序的重大案件,与职能部门信息互通,通过召开工作研讨会、医患纠纷法律问题座谈会、企业规范用工预防劳资纠纷培训会等形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截至11月14日,我院法官共深入企业102家次,征求意见145条,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开展法制讲座8场,排查经营风险9件次,解决法律难题8个,完善规章制度23则,提出司法建议7条,为全县10余家大中型企业成功解决劳动争议、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纠纷等20余起,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公正严明的司法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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