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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与49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系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1-11-17 09:58:33


    为切实做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进一步畅通法院工作的民意表达沟通渠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我院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真谛中锐意求索,再出工作新举措。

    一、推行网络管理精细化,力求司法服务全覆盖。清丰法院尝试启动网络化管理方式,以精细化引领,以信息化支撑,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基层全覆盖的人大代表联络信息系统。组建了497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员库,记录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以便与联络,案件旁听人员借助网络系统随机挑选,日常联络、汇报以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处理均辅之于法院公共信息平台。联络工作全程介入信息化,把联络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信息处理、意见交流可以全天候进行,全面扫 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盲区。

    二、推行审判工作合力化,力求案件审理全公正。创新审判事务新模式,案件审理过程中,虚心借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益意见,打破法律思维定势,更兼顾本地实际和善良风俗,尽力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揉和,寻求当事人、社会承受能力的最佳平衡点;案件调处介入第三方力量,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变刚性调处为柔性调处,变一元调处为多元调处,不再拘泥于某一固定领域、对象,定位更超脱、空间更广阔,使当事人切身感受法院审理工作的诚意和人性化,理顺情绪、化解怨气、激发和谐因子,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推行联络工作主动化,力求服务大局无缝隙。结合清丰与我院现状,制定出台《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坚持定向联络、分级负责的原则,“请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人大代表联络沟通工作机制。全面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人大意见,主动服务社会大局。固定联络责任人,界定联络范围,厘定联络期限,实行邀请视察、登门走访、电话交流等6种方式,每一位责任法官每月至少与所联系代表沟通一次,对于代表转办交办议案,3个月内予以办结,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代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或关注的案件,1个月内给予答复,答复确保不遗漏问题、不积压意见。做到 “五个一定要”,达到“三个百分百”,即“认识一定要深刻、态度一定要端正、措施一定要得力、工作一定要落实、任务一定要完成”,按时答复100%、落实提案事项100%、代表满意率争取100%,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1年10月至今,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庭4次,参与案件旁听5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座谈3次,走访人大代表80余人次,回收旁听评议意见表100多份,汇总整理意见16条。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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