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始终围绕法院工作主题,站位发展大局,主动对接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强化干警的服务职能,在依法履职中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延伸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主体服务作用。我院共制定和完善了法官诉讼服务活动行为规范3类10项制度,内容涵盖立案、审理、执行全部诉讼过程。立案环节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当事人坚持诉讼的,一站式立案,20分钟内办理完毕,起诉材料欠缺的,及时告知补充材料的内容,对有诉讼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代写起诉文书服务及诉讼费减免办理。审理环节坚持依法、公正、高效服务,把法律释明贯穿始终,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举证困难的,依职权调取案件证据,化解矛盾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能调尽调,当判快判。执行环节突出快捷高效服务,促进执行和解,深挖执行线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是拓展法官在社会活动中的主动服务作用。结合形势需要,结合自身职责,走基层、下乡村、入企业、进农户,延伸服务社会的空间,主动对接服务大局。从9月份下旬,我院同步推行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联系服务企业、深入推进社会法庭、法官兼任村官四项举措, 42名法官分别联系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人、定期、定时通报工作、反馈情况、登门走访、征求意见;对全县79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法律服务,共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36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帮助20余条、为企业诉讼提供专人引导8件、为企业管理提供防范建议12条、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培训3次;6所示范社会法庭和1所特色社会法庭及其他社会法庭,6名班子成员和16名干警分包负责,确保社会法庭规范运行。10月下旬,该院又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文选派40名法官兼任村支书助理、村委主任助理,服务到基层。通过四项举措,把法官的服务送到社会的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体现法官的社会责任担当,做到服务在社会、工作在一线、贡献在平时,力求更加优质的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