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一二三”模式扎实开展社会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13 14:41:20


    为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法庭矛盾化解前沿阵地的作用,我院根据社会法庭实际情况,提出以“一二三”模式扎实开展社会法庭工作。2011年社会法庭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811件,调解811件,调解率达100 % ,社会法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确定“一项制度”:实行责任分解制度,党组成员为社会法庭工作的责任领导人,各基层法庭庭长为直接负责人,审判员为具体责任人。庭长作为“指导员”,直接负责社会法庭的日常工作,指导社会法官调处纠纷,审判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辖区社会法官的日常联络工作,定期向分包的责任领导人报告社会法庭的工作动态。

    做好“两项落实”:一是落实社会法庭的硬件设施。与乡镇政府加强沟通,实现社会法庭独立办公场所,现已落实办公用房34间;统一配置室外社会法庭标识牌,室内版面、图解和社会法官胸徽;积极配合县乡(镇)两级政府落实社会法庭的日常经费,保障社会法庭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落实社会法庭的软件设施。统一社会法庭工作制度,包括工作台账、登记制度、议事制度、常驻社会法官值班制度、卷宗保管制度;统一社会法庭组织暨工作流程、接受委托调解纠纷的范围、卷宗材料的格式等;统一社会法官选任的标准与培训。11月份,全县社会法庭软硬件建设全部落实,并通过验收。

    抓住“三个关键”:一是我院积极联系当地党委、政府、企业等做好软硬件的配置为社会法庭搭建“舞台”;二是以品德修养、威望、阅历和作风等为标准,通过公开选聘、主动邀请等方式,在有影响力、素质高、热心公益、喜欢法律的人群中筛选社会法官。三是做好组织、指导、管理社会法官工作。我院现有十二名基层法庭法官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通过带领社会法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社会法官旁听案件审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及办案技巧,定期进行交流学习等方式,帮助他们做好社会法庭的调解工作,提高矛盾化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韩村法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3829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