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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撤诉扣留原告 被拘留目的落空

  发布时间:2012-04-28 17:08:07


    我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被告栗某为了达到让原告李某撤诉的目的,在法院开庭时将原告李某扣在家中不让其出门,制造了原告无故不到庭的假象。

    4月27日上午法院开庭时,被告栗某早早来到法庭等候,而原告李某却一直未露面。法官给李某电话联系,其手机提示关机,法官依法律规定裁定原告撤诉。

    “他家人把我关起来了,法官给我做主啊!”原告李某说。经查,开庭当天一早,被告栗某以同意离婚,让原告李某到其家中协商为由,将原告李某骗到其家中,扣押了李某的手机,并将李某锁到屋内,让其家人在门外看守。安排好一切后,被告栗某一人来到法庭参加庭审。

    了解事情真相后,我院当即决定对被告栗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并撤销原裁定。目前,该案按照法律程序正在审理。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马庄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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