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岗位职责三定方案。根据年轻干警的岗位职责、工作年限、专业特长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设计个性培养方案,定培养目标、定培养措施、定培养时限,形成每个庭室有特色、每个岗位有骨干、每个干警有特长的人才培养机制。
二是实行“ 2+1”传帮带。坚持培养与任用相结合,由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庭室负责人共同帮带一名年轻干警,促使年轻干警从身边学、在实践中成长,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三是丰富培养模式内容。定期组织年轻干警开展业务大练兵、案例研讨、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演讲比赛等活动,创造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组织年轻干警参加上级部门各类培训,支持在职学历教育,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四是以基点写作引导成长。把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作为年轻干警成长成才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通过撰写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宣传稿件,引导年轻干警去学习、思考、研究、实践,提高司法创新能力。实行激励措施,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突出者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2011年以来,年轻干警共上报信息、调研、论文377多篇,在各级报纸、刊物上发表宣传稿件、调研文章211多篇。
五是实行滚动奖惩机制。对进步快、表现好、德才兼备的年轻干警给予表彰奖励,并与业绩考评、评先选优、提拔使用挂钩;对带出优秀人才的帮带领导或庭室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极大地激发了年轻干警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和热情。2010年以来,先后提拔重用了7名年轻同志,有 15名年轻干警因工作突出被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