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县法院四项措施学习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2-04-16 09:09:34


    一、集中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利用周五“法官讲坛”学习时间,分3次组织相关庭室干警系统学习刑诉法修正案,干警认真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义,力求把握刑诉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真正达到融会贯通, 为尽快适应新的刑诉法在审判工作中准确运用做准备。

    二、专题讲座,细化学习内容。特别邀请了刑法学专家和2位上级法院经验丰富的刑事审判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举办专题讲座,对刑诉法修改后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监督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学习,干警们边学习、边讨论、边交流,提高了自身的业务和法律水平。

    三、分组调研,展开学术讨论。以庭室为单位划分调研小组,结合庭室相关业务进行学习讨论,全面掌握刑诉法修改的内容和讨论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疑问。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突出的亮点部分,如:进一步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具体标准;案件发回重审一次后二审必须判;辩护律师介入提前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学术讨论活动并形成了2期调研报告。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广播电台、清丰法院网等平台公布刑诉法修正案,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朝阳路、金桥商业街等人员密度大、流动性强的地方设置法律宣传点,设立法律宣传牌,悬挂法律宣传条幅,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单,做好对新法的诠释和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刑诉法的修订,更好的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刑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39524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