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将党组织管理规范化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民主制度、廉政制度、责任评价制度促进党员在巩固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的统一性和示范性,指导党内生活,规范党员行为。
一、强化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通过党员定期思想汇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表彰和宣传先进、开展党员义务奉献等活动和其它一些党务活动,强化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和务实精神,增强党员对党的责任感、事业心。该院结合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党员内部积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深刻查找自身的不足,对自己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做出了承诺。在“三夏”期间,我院党员积极帮助部分困难户收割小麦30余亩。
二、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促进党员标准严格化。结合院内的工作岗位责任考评制度,将全年各项工作、各阶段工作量化为一定分值,层层分解到各党员,并对工作的完成时间、质量要求、考评办法进行细化和明确,经由党员个人述职自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组织综合评定的程序,对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三、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促进党内民主公开化。通过网络拓宽党员参与和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拓宽党员讨论和发表对党内决定、重大问题意见的渠道,拓宽党员反映和表达对党组织意见的渠道。
四、健全党的监督制度,促进监督效果务实化。建立个人重大财产申报制度、八小时以外生活自律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等,严肃认真地执行党的纪律。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评议党员、回访当事人、律师制度,扩大群众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