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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五项措施积极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08 09:46:36


    我院立足审判职能,采取六项措施积极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一、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为确保审判环节紧密、有序,宣传工作到位,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处、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从立案到审理,从宣传到保障,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责任到位,分解到人。

    二、依法办案,确保效果。抽调4名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到企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哄抢、诈骗、抢劫企业资产、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案件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中以权谋私、受贿索贿、玩忽职守等案件,坚持从重从快办理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坚决慎重,有力有度,公正裁判。

  三、加强保障,服务到位。对于专项活动涉及的案件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使用审判法庭、优先使用办案车辆、优先用警、优先文印,对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院审委会随时听取专门合议庭的汇报,讨论解决,确保后勤到位、支持到位。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树立协同作战意识,主动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环环相扣,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

    五、强化宣传,舆论造势。将危害企业发展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所可能涉及的如盗窃罪、强迫交易罪等12种犯罪的刑法条文印刷成宣传页,深入街道、企业、乡镇发放,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并预防犯罪的发生。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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