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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法官带案下乡 群众听案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2-02-28 09:54:24


    为继续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奉献社会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探索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径新办法,达到服务群众、宣传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的效果,我院开展法官带案下乡走进群众听案活动。

    一、典型案件带案下乡。将全院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根据案由分类建立台账,并分别从不同案由的案件台账中挑选典型性的案件,作为带案下乡的对象,增强带案下乡案件的针对性和典型性。

    二、因地制宜开庭审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开庭地点,抚养赡养类案件选择在在村委会、当事人家中、村民主要聚集地;土地纠纷类案件选择在有争议的田间地头、农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类案件到受伤者家中或医院;劳务纠纷开庭到工地、劳动仲裁地等,实现因地制宜开庭审理,提高审理质效。

    三、巡回审判走进群众。结合巡回审判活动,将典型案件带案下乡同巡回审判制度相结合,发挥典型案件以案带面的法律引导作用,突出普通案件巡回审判的普遍教育意义,实现走进群众听审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

    四、群众听案教育一方。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让群众感受法庭的庄严和公正,扩大群众的法律知识面,发挥法律价值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引导作用,促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知守合一。

    五、梳理意见促进审判。在带案下乡走进群众听审活动中,注重征求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对法官庭审礼仪、司法作风、廉洁司法、开庭形式、法言法语等方面征求意见,定期将意见汇总梳理,形成有益于法院工作和审判活动的规章制度,促进审判活动。

    法官带案下乡走进群众听案以来,已奔赴全县17个乡镇164个行政村,公开开庭审理了131起典型案件,当庭调解结案99件,33件抚养赡养案件当庭给付28件,调解和好当事人219人,土地纠纷案件当庭丈量9件;共发放征求意见表8000余份,征求意见87条,总结梳理采纳11条。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目前,我院带案下乡群众听案案件已超全院案件的42%。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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