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制度建设,确保管理无死角。年初,我院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委会议事规则》等 6项审判管理制度,规定了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审理、裁判、执行、评查到归档的时间期限及流转程序,并根据审判、执行阶段特点,实行节点监控,形成了具有“建章立制、动态管理、全位监督、高效审判”特点的审判管理模式,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狠抓平台管理,动态监督提质效。深入推进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应用,自2011年以来,将6500多起案件从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审批、送达、报结、归档、移送等环节录入系统,定期对信息录入、运行及归档情况进行通报,有效运用系统数据提示作用,加大对案件的预警、督办力度,切实增加了审判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三、案件三级督办,杜绝案件超审限。我院明确了案件三级督办制,规定庭长为案件审限第一督办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第二督办责任人,院长为最后督办责任人,负责案件审判执行进程中的催告、督办工作,经督办催办,在法定审限内仍未审结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写出案件进展报告,分析没有办结的原因,对个人原因致使案件拖而不决的,给予相应处分。今年以来共催办、督办案件92件,法官审限意识得到强化,全院无一起超审限案件。
四、拓宽评查方法,纠错防错上水平。我院案件评查坚持常规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评查坚持一卷一评,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庭审程序、文书制作、装卷归档等方面,严格依标准进行评查。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的案件、引发上访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抽查,对评查结果一月一通报。今年以来,我院审管办对评查发现的3个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统一整改,对发现的12个个性问题,要求相关业务庭认真自查,分析原因,及时纠错。
五、严格责任倒查,案件质量终身制。针对发还改判案件问题突出,要求发还改判案件承办人向审委会汇报原因,进行责任倒查。审判委员会除了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把关外,专门对当事人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研究,要求案件承办人列席审判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接受审判委员会的询问,对查明承办人在办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司法作风不端正问题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给予处理。
六、审判态势分析,挖掘经验促提升。由审管办每月根据本院质效评估数据,分析收结案基本情况及各类案件变动态势,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由各业务庭根据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对本部门所涉指标进行分析交流,对一些排名靠后的指标,查摆原因,寻找对策,采取措施,赶超先进。同时由院绩效考评办根据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综合评价各业务庭审判执行工作业绩,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